環保部:1-10月全國“按日計罰”總罰款金額突破10億元-工業電器網
[環保部:1-10月全國“按日計罰”總罰款金額突破10億元]:環境保護部5日向媒體通報各地環保部門2017年10月執行《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及移送環境犯罪案件的情況。并對1-10月份案件較多的浙江、江蘇、廣東、山東、安徽等地進行表揚。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
環境保護部5日向媒體通報各地環保部門2017年10月執行《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及移送環境犯罪案件的情況。并對1-10月份案件較多的浙江、江蘇、廣東、山東、安徽等地進行表揚。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說,10月份,全國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案件總數為3151件,同比去年10月增長23%。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115件,比去年10月增長72%;查封、扣押案件1499件,比去年10月增長65%;限產、停產案件707件,比去年10月減少31%;移送行政拘留629起,比去年10月增長51%;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01件,比去年10月增長39%。
1-10月,全國實施五類案件總數32227件。同比去年1-10月增長126%。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936件,比去年同期增長58%。罰款金額達101881.3304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8%;查封、扣押案件14692件,比去年同期增長144%;限產、停產案件7193件,比去年同期增長112%;移送行政拘留7093起,比去年同期增長161%;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313件,比去年同期增長54%。
2017年9月23日,廣西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組織開展“潔海行動”,玉林檢查組(以下稱檢查組)在博白縣祥盛紙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涉嫌篡改、偽造在線監控數據行為。,共同對該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環保管理人員蘇某某、污水處理站操作工作李某、在線監控設備運維商力合科技(湖南)股分有限責任公司技術服務人員龐某某進行了詢問。玉林市環境監測站人員在現場對外排廢水進行采樣監測顯示。
(一)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和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配套的廢水在線監控設備采樣取水頭及PH電極、流量計未固定,可上下移動。流量計下方放置有一塊紅色磚頭和一塊水泥塊。COD和氨氮在線監控設備箱后蓋已被打開,且現場檢查人員發現操作工李某有手持礦泉水瓶從機箱內拿出、取樣管被撥出的情形,根據廢水在線監控設備工作原理,只要將設備箱后蓋打開將正常的取樣管放入其它液體,便采集該液體作為分析數據,無法采集正常外排水樣,只要在流量計可以活動的情況下,如將流量計移除,便可造成流量計為零,無廢水外排、采樣探頭無法取水樣的現象。企業環保管理人員蘇某承認將磚頭放置于流量計下方是其指使工人李某操作,李某也承認是其所為。
(二)廢水超標排放。檢查組隨行的監測人員在該公司廢水排放口對外排廢水采樣監測。根據監測結果表明,該公司廢水外排口的外排廢水超過排放標準。
因該企業屬于重點排污單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9號)第一條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七)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該公司已涉嫌環境犯罪,現已將該案件相關符合移送條件的材料線索,移送公安部門做進一步處理。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針對在線監控數據的瞬時性,建立高效的執法、監測聯動機制,做到執法、監測同步進行。可及時檢驗在線監測數據的真實性,降低在線監控數據造假的取證難度。有效固定違法證據,順利向司法部門移送。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和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的行為形成有力的震懾作用。
本案中,環保檢查組發現企業存在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時及時通知當地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及時到達現場并與環保部門共同對違法企業相關人員進行詢問,為案件的取證和辦理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起到了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的銜接。
2017年4月,浙江省諸暨市環境保護部門聯合當地公安機關對上峰建材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廢氣排放筒在線取樣平臺上方有焊接痕跡,通過進一步檢查在線監測廢氣取樣管發現,取樣管上套裝有一根管道直通地面配電及維修間,并連接有氣泵和石灰儲罐。
經查,該公司通過氣泵將石灰和氣體噴入廢氣在線自動監測取樣管,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濃度降低。執法人員當場責令該企業立即拆除違法設施。隨后,諸暨市環境保護局依法予以立案調查。
(一)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本案中,企業在自動監測取樣管上套裝管子并噴吹石灰中和氣體,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濃度降低,以達到偽造廢氣自動監測數據的目的,可以認定其實施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