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記者上午獨家獲悉,由于在不具備航空攝影測繪資質且未申請空域的情況下,操控無人機進行航拍測繪,致多架次民航飛機避讓、延誤,一航空科技公司 的三名工作人員被檢方指控犯有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訴至平谷區人民法院。此前,國內曝出的“黑飛事件”并不少見,但因“黑飛”而要被追究刑責,這 在國內還是頭一遭。
此次涉案的三名被告人分別為北京國遙星圖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飛行隊長郝某、以及員工喬某和李某。
檢方起訴書指控,郝某受國遙星圖公司總經理牛某的指派,在明知公司不具備航空攝影測繪資質且未申請空域的情況下,于2013年12月28日指派喬某、李某、王某(另案處理)對河北中色測繪有限公司承接的河北三河公務機場項目進行航拍測繪。
喬某、李某、王某均在明知自己不具備操縱無人機資質以及不清楚公司是否申請空域的情況下,于第二天在平谷區馬坊鎮石佛寺村南公路上,操縱燃油助力航模飛行機升空進行地貌拍攝,在飛行拍攝過程中被解放軍空軍雷達監測發現為不明飛行物,后北京軍區空軍出動直升機將其迫降。
因軍方報警,喬某、李某被警方當場查獲,郝某經警方電話通知于次日主動到案。
檢方認為,郝某、喬某、李某均已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結果,卻輕信能夠避免,以致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應當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責。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由于政府部門對于無人機的政策配套遠遠落后于產業的發展和需求,且無人機處于民航部門和空管部門的多頭管理,在申報航拍任務 或申請飛行計劃時,由于條條框框太多,獲得審批較難,當中又存在“權力尋租”現象,且獲批時間較長,耽誤正常作業流程,因此在無人機行業里類似的“黑飛” 現象十分常見。
以往,被發現的“黑飛”行為多被處以行政制裁,而這一次是國內首次對“黑飛”行為追究刑責。北京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藍鵬律師事務 所張起淮律師告訴記者,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是業界針對無人機不經申報擅自“黑飛”問題的最嚴重懲罰。在他的印象中,國內國外都不曾有 過。
2012年6月,福州某會展公司在未向空中交通管制部門申請的情況下,擅自安排兩架飛艇升空飛行,飛行時間約1個小時,飛行高度約100米,干擾了正常的飛行活動,屬于未經批準的違法飛行行為。福建監管局根據規定,對其實施了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4月8日10時左右,四川北川經濟開發區一家生產通用飛機的企業,聘用一名外籍試飛員駕駛一架由該企業生產的兩人座飛機進行試飛。在試飛調試過程中,外籍飛行員發現飛機油料不足,便違規降落在公路上,并在附近一家加油站加完油后,飛回該企業。
后經調查,這家公司、當事飛機以及當事飛行員尚未取得相關證照,此次飛行未辦理任何飛行任務審批手續,未申報飛行計劃,屬于典型的擅自生產、擅 自飛行的違法行為。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后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飛行、停止生產組裝,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當事飛行員陳某處以10萬元罰款。
而民用無人機的種類也在逐漸豐富,包括固定翼無人機、旋翼無人機、飛艇無人機等。由于無人機成本相對較低、無人員傷亡風險、使用方便等優勢,使 得無人機在航空拍照、地質測量、高壓輸電線路巡視、油田管路檢查、高速公路管理、森林防火巡查、毒氣勘察、緝毒和應急救援、救護等民用領域有著廣泛的應 用。
張起淮告訴記者,無人機商業應用的市場需求非常大,但目前我國與此相關的審批制度、管理規章卻非常松散,以至于實施無人機飛行的單位和個人常常 面臨沒人管、審批難的局面,讓人無所適從。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不僅給民用無人機的發展帶來了很大阻礙,也導致各地在對“黑飛”行為的處理尺度上存在不 一致的現象。
究竟應該向哪些部門提出申請?多大的飛行器就需要申請?需要提前多長時間申請?申請能否獲批?不申請就“黑飛”究竟要如何處罰?其實這些問題不僅涉及那些商業運營的無人機企業,也令很多航模愛好者感到困擾。
據北京警方的一線民警介紹,嚴格來說,只要是可以遙控飛行的“低、小、慢”航空器,“離地三尺”就需要報批。但是要怎么報批,即便是一些已經從事了六七年航模飛行的老手,也未必清楚。
相比之下,西方國家民用航空器的發展已經非常成熟。在美國也同樣設立了禁區,一旦有民間人士未經批準從事飛行,會被立即逮捕。但美國同時也向各個飛行俱樂部開放了4000多處空域,只要成為俱樂部的會員,就可以合理合法地使用空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5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