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原來在電廠也是可以實行的]:6月21日,,就該公司所屬田東電廠違反調度規則、擅自解網一案首次依法公開舉行行政處罰聽證會,這也是國家能源局系統的首次行政處罰聽證會。...
6月21日,,就該公司所屬田東電廠違反調度規則、擅自解網一案首次依法公開舉行行政處罰聽證會,這也是國家能源局系統的首次行政處罰聽證會。
會上,案件調查人員和審查人員就本案調查過程、當事人違法的事實和證據以及對當事人的處罰建議和處罰依據進行陳述和說明。
一是田東電廠違反調度規則,擅自改變與廣西電網的聯接方式,違規并入百色區域電網運行,違法違規行為的手段和方法粗暴,極具危險性。
二是違規行為首次發生之時,田東電廠施工方不聽調度人員勸阻仍繼續冒險施工,損害了調度機構權威和危害了電網的安全穩定。在田東電廠脫離統一調度、并入百色區域電網后,發生了“12˙11”百色地區電網和廣西主電網振蕩不安全事件,危及廣西電網和“西電東送”安全。
三是田東電廠無視廣西自治區“十五”電力發展規劃項目、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和“西電東送”發展戰略和自身在規劃中的作用,擅自解網,業內影響惡劣。
四是田東電廠雖名義上有向各政府部門匯報情況和自身困難,但實際上是重蹈田陽電廠覆轍,,持續處于與廣西電網解網的狀態,,明知故犯,其行為更為惡劣。
對此,當事人及代理人表示,其曾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申請解網,但未得到處理,加上發電利用小時數低,經營情況困難,做出違反調度規則行為。且在沒有發電的情況下,沒有對電網造成危害,將電網振蕩責任認定為百色百礦電力有限公司不合適。
廣西中調作為第三方指出,根據百色百礦電力有限公司田東電廠的綜合情況來看,在轉網后就發生了影響電網振蕩的情況,會給電網安全運行造成安全隱患,并當場提交電網震蕩情況及相關調查報告。
,充分考慮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嚴格依法依規作出最終的行政處罰決定,切實做到事實充分、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經得起司法審查。
據了解,田東電廠作為廣西中調調管電廠,在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未經電力調度機構同意且未落實現場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分別于2017年11月6日、11月9日擅自改變與廣西電網的聯接方式,違規并入百色區域電網運行。,情節嚴重,擬給予罰款一百萬元人民幣和吊銷電力業務許可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