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電視新能源之星規定將生效]:美國環保局宣布電視機能源之星規定的5.3最終版本將于9月30日生效。環保局曾建議規定的生效日期為2011年7月,但為回應相關人士的意見而押后生效日期。 「能源之星」是一項自愿性標簽計劃,旨在確認及推廣...
美國環保局宣布電視機能源之星規定的5.3最終版本將于9月30日生效。環保局曾建議規定的生效日期為2011年7月,但為回應相關人士的意見而押后生效日期。
「能源之星」是一項自愿性標簽計劃,旨在確認及推廣節能產品,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目前「能源之星」標簽適用于超過40類產品,包括家用電子產品、洗衣機、抽濕機、洗碗機、冰箱、室內空調、商用油炸機、商用熱食存放柜、商用冰箱、商用蒸煮鍋、電腦及其他辦公室設備,以及照明產品。
環保局指出,5.3版本把下載獲取模式的可容許用電量限制修訂至每日40瓦時。相關人士指出,以現時的標準而言,5.0版本內每日20瓦時的限制是過于嚴謹,可能窒礙下載獲取模式的創新發展。環保局審視能源之星合格產品清單內的下載獲取模式數據后,相信每日40瓦時能在現時每日80瓦時的限制與最初建議的每日20瓦時之間取得平衡。
為順利實施新的能源之星規定,環保局已制訂以下時間表:
由即時起,生產商可選擇向認證機構申請證明其產品符合5.3版本的規定。
5月31日之后,認證機構將停止為取得4.2版本資格的申請進行認證工作。現存證書的有效日期至9月30日。
9月30日起,任何附上能源之星標簽的產品必須符合5.3版本的規定。所有產品的4.2版本規定證書將告失效。認證機構只會為申請5.3版本能源之星規定的產品進行認證工作。
2011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產品必須由環保局認可的認證機構進行認證,才可標簽及推銷為能源之星產品。若產品符合所有認證規定,認證機構將把數據呈交環保局,把產品上載至能源之星網站內的清單。